饭饭txt文学 - 耽美小说 - 世子今天吃醋了吗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04

分卷阅读104

    情似烈火。

    起身打开木匣,看着画上自己假笑的模样,撇撇嘴,柳忆无力按住眼睛,自己何德何能,配得上清羽这片真心?

    家仆见他看自己画像,都能看得潸然欲泣,忍不住暗自咂舌。公子这是怎么了?怎么嫁完人,心性都变了?还是说,这画是世子画的?

    想到齐府那边将人送回来时,交代的话,家仆难过地低下头,夫妻一场,和离过后,公子心里肯定放不下。

    也是,当年两人那么要好,世子常来府上留宿,阖府家仆没有不认识世子的。甚至连厨娘都知道,世子来了,膳食要单独备下,能不放糖就不放糖,如果做得太甜,被公子知道,公子会不高兴。

    那么要好的两个人,好不容易修成正果,又不得不和离,公子现在,一定很难过吧?这么想着,家仆悄悄抬眼,打量起柳忆,却惊讶发现,柳忆竟红着眼眶笑了。

    发现家仆看向自己,柳忆笑着问:“之前蜀地带回来的东西,放在哪了?”

    宿醉过后,齐简没这么早醒,反正时间还早,回府之前,自己还可以做些别的,这么想着,他脸上笑容加深不少。

    家仆诧异地看着他,讷讷指向柜子:“公子,您,不哭了?”

    “我哭什么?”柳忆揉着泛红眼睛,笑笑,“我现在,庆幸还来不及。”

    齐简醒过来时,头疼得厉害,他半眯着眼睛,朝头上浇杯冷茶,这才彻底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昨晚,不,是今早,今早的事情,隐约还有印象,手上也还残留着,劈下去的触感。翻起手掌,看看手侧,齐简垂眸,抹掉眼眉上水渍。

    大营里的兵,都是前些天整顿好的,柳忆去了,只需大致点过,便能启程。这个时候,晌午已过,也不知道柳忆率军,走到哪了?

    从京城去陇南,要走保定、过邢台、穿过临汾,这一路上,驿站供给自己已暗中调度妥当,柳忆又救人心切,率先遣日夜兼程,不出十日,他就能抵达。

    北面军队,在这十日里,应该已从天水经盘曲包抄过去,在柳忆抵达前,便能和柳将军前后夹击,拿下羌狄。

    这些事情,已在心里过上无数道,如今,终于按照布局,一步步开走,谋划这些年的事情,终于要有结果。

    陇南军功,以及那块用和离书换的虎符,就当是,此生欢愉的馈赠吧,愿君得偿所愿,平安喜乐,此生不相见。

    垂眸叹口气,齐简转念想到,这时候,柳将军得到粮草军需的消息,多半已经传进宫里。

    皇上应该还在犹豫猜疑,叫不准真是巧合,还是哪方暗中动作,私自调军。等再过几日,陇南大捷消息传来,皇上醒悟过来,也晚了。

    勾起嘴角,齐简惨白脸颊上,终于露出点笑意和憧憬,那时候,就算再怀疑,皇上也不会寻柳家错处。朝中只有三张虎符,其中两张,都落在柳家手中,届时,谁敢动柳家?谁又敢明着疑柳家?

    至于自己这边,欠的帐,是时候讨要了。齐简用指尖,按着生疼的额角,哑着嗓子,喊声晓斯。

    不多时,晓斯推门进来,看见房里只有齐简一人,便道不好:“世子,世子妃呢?”

    齐简挑眉看他,冷冷道:“我便知道你会插手,所以,另遣人送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送、送走了?”晓斯瞪圆眼睛,表情凄苦,“世子,您真将世子妃,送回柳宅了?”

    “现在,多半已经,出城了。”齐简看看天色,叹口气,“我昨日看过,你做的很好。”

    夜里,进宫前,齐简曾将那个硕大包袱展开,仔仔细细看过一遍。

    合季的衣服,打仗能用上的铠甲、兵器,柳忆看重到不许碰的木匣子,甚至连柳忆喜欢的桂花糕和瓜子,都没落下。

    好像已经齐全了?想了想,齐简起身,从柜子里又拿出包茶叶。

    柳家阖府西迁,府上就算有茶,也没什么好的,柳忆醒了容易口渴,可能会想喝些什么。将茶叶,连同大包袱一起交给家仆,他低声交代:“送去时,就说这茶,是街上随手买的。”

    晓斯得了表扬,神色更加凄苦,眼见世子开始走神,他攥了攥自己裤腿:“世子…”

    齐简收回心绪,看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世子。”晓斯皱着眉,咬紧牙,“世子,世子妃现在,多半、多半没离京。”

    目光微凛,齐简蓦然抬头:“你说什么?”

    晓斯声若寒蝉:“世子,世子妃他昨夜,并没按下手印,虎符、虎符王公公已经,带回宫了。”

    柳忆拉开柜门,和家仆合力,从柜子里拉出个巨大包裹。他拍拍包袱上浮灰,将包袱皮展开。

    家仆好奇地头看两眼,发现里面只是些半旧衣物。

    这些衣服,是蜀地戍边五年穿过的,倒不是什么名贵东西,只是当时条件艰苦,全是老妈亲手做的。老妈亲手缝的衣服,当然舍不得扔,奉诏回京时,柳忆一并打包,全带了回来。

    不过柳忆想找的,倒不是这些衣服。他把衣服摊开,在衣服堆深处,摸索片刻,拎出来个更小的包裹。

    淡粉色包袱皮,上面绣着三三两两深粉暗花,看形状,像是海棠。

    看出家仆眼中疑虑,柳忆清清嗓子,不自在解释道:“真不是我喜欢这颜色图案,我就是,随手买的。”

    家仆装模作样点点头,明显不信。

    “真的,我真不喜欢粉色,我就是走在集市上,随手买的。”柳忆舔舔嘴唇,十分无奈,“你什么时候见我穿过粉色?”

    家仆略一思索,好像还真是,可是这包袱质地色泽,一看就是上品,怎么看也不想是随手买的,反而更像是,精挑细选,特意买回来的。

    顶着家仆疑惑目光,柳忆解开淡粉色包裹,将里面东西一样样拿出来,擦拭两下,又小心放回去。

    看到那些种类繁多的小东西,家仆错愕片刻,隐隐明白过来。

    这五年攒下的东西,说多不说,说少也着实不少,把东西大致检查一番,柳忆在包裹最底下,看见块蜀绣丝帕。

    别的都还好说,这丝帕,柳忆抿抿嘴,叫不准该不该将丝帕取出来。当初看见这丝帕,他一眼相中,甚至给出对自己而言,算是重金的一笔银子,将丝帕买下。

    大红丝帕方方正正,只在最中心,绣着纯白花朵,四个薄如蝉翼的花瓣浅浅交叠,花心中间一簇嫩黄,嫩黄四周、细如发丝花蕊之下,有小块红斑,红白两色交映,妖冶华丽。

    看见绣花,家仆愣了愣,脸上露出了然神色,不过碍于身份,到底什么都没说。

    “我真不喜欢这些东西。”看着家仆神色,柳忆捏着丝帕放也不是,拿也不是。这么块绣花丝帕,自己小心翼翼藏在包袱底下,说随便放的,估计没人信吧?

    “小的明白。”家仆看着丝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