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到荒年后,我成了极品恶婆婆 第90节
第139章 上门赔礼道歉 程弯弯家院子里。 吴慧娘低头默不作声干活,她存在感很低,尽量不引起院子里那位少爷的注意……她虽然是个妇人了,但到底只有十七岁,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位少爷打交道。 程昭在晒稻子,昨天夜里打出来的谷粒要晒着,今天收上来的稻子也得摊开晒干,一边晒一边脱粒,没有一刻能停下来。 阿福拿着连枷哭唧唧的在打稻,眼神十分哀怨的看向自家少爷。 沈正坐在椅子上,手边放着一碗水,时不时喝上一口。 他心里想着用什么法子会更快将谷粒脱下来,不管是用稻穗敲木盆,还是用连枷打稻,都是通过外力让稻谷脱落,那用轮子滚过去,岂不是更快,而且也更轻松。 不过马车轮子太窄了,来回走十遍都不一定能碾到所有稻子。 他正想着马车,视野中突然就出现了马车,不是一辆马车,而是三辆,浩浩荡荡从大河村的主路驶过来。 马车在路途中间停了一下,车夫跳下车,似乎是找路边的农民问路,然后马车离这个小院越来越近。 沈正猛地站起身,他初还以为是他爹派人来接他了,不过县衙只有一辆马车,他爹来接他肯定搞不出这么大的排场。 他盯着马车看,不一会儿,马车就在程弯弯家门口的院子停了下来。 院子里的四个人,只有吴慧娘算得上是主人,她连忙擦了擦手,站起身迎出来,脸上布满了忐忑。 马车停下,第一辆车里出来两个人,两人都是一身华服,头束羽冠,腰挂玉佩,站在马车上,和这个村子格格不入。 程昭认了出来,这两人是凤凰镇县令之子郑望峰,和白云镇富商妻弟钱晖。 他都被逼迫躲到了村子里,这两人还不打算放过他吗? 后面的两辆马车陆续有人出来,程昭自然是认得的,这些人都是南府书院的学生。 吴慧娘整个人都呆住了,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。 程昭走到了前面,目光淡漠的看着面前一大群人:“你们到这里来作甚?” “郑望峰,钱晖,你们两个还真是把仗势欺人这个词演到了极致。”沈正轻嗤一声,“程昭被你们赶出南府书院还不够,这会过来,是赶尽杀绝吗?” 沈正没说话的时候,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,他穿着补丁服,和村里的农夫差不多,哪能入这些贵公子的眼。 他一开口,所有目光齐刷刷扫过来。 钱晖大笑出声:“沈兄,你这身衣衫不错,很衬你的气质。” 一群学子跟着哄笑。 附近几个县镇的大人都将孩子送到南府书院读书,沈正的身份没那么出挑,再加上平安镇最穷,沈县令脾气也好,沈正在书院里并没有被太多人捧着纵着,再则,这些人是郑望峰的跟班,凤凰镇比平安镇繁荣,凤凰镇县令之子的身份在一众学子眼中更高贵。 这些人跟着郑望峰,有郑望峰撑腰,自然敢嘲笑沈正。 “住口。”郑望峰扫了钱晖一眼,“别忘了我们今日是来做什么的,别惹是生非。” 钱晖立马收了笑容,目光落在了程昭身上。 程昭从南府书院离开这么久,他还以为会看到落魄的书生,以为会看到程昭被生活折磨的痛苦样子,没想到,程昭的气色竟然极好,虽然身上穿的破破烂烂,但气宇轩昂,和沈正这个吊儿郎当的人站在一起,显得更加出色。 钱晖低声道:“难怪沈县令亲自替程昭出头,原来他巴结上了沈正,表面上一副清高不与我们为伍的模样,实则是瞧不上我们吧。” 郑望峰没有搭腔,他从马车上跳下来,走到程昭面前,拱手道:“程兄,我今日来,是特地向你赔礼道歉,南府书院之事,是一个误会,我已经向先生和山长澄清了此事,你随时可以回到南府书院继续读书。我身后这些人,那日曾公开羞辱过你,他们也是跟我一起来道歉的。” 钱晖上前:“程兄,这件事是我们错了,还请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们计较。” 身后的人陆陆续续上前道歉。 郑望峰还奉上了赔礼,是一副文房四宝,钱晖则送上了一把纸扇。 程昭的面色始终淡淡的,他并没有因为这么多人前来道歉而心生傲气,他很清楚,这一切都是因为沈县令。 放在从前,沈县令的话不会这么管用。 但这段时间,沈县令深得知府大人信任,沈县令既然提了这件事,郑县令就必须给个交代。 “这件事程昭也未曾放在心上,郑兄钱兄将这些东西收回去吧。”程昭淡声开口,“我还要做事情,就不陪各位闲聊了。” 钱晖脸色一变:“你这是不识好歹……” “怎的,你道歉人家已经原谅了,你还非逼着人家收下赔礼,哪有这样的道理?”沈正冷笑,“只能说,你们这些赔礼没有送到程兄的心坎上去,不如这样吧,你们帮程昭干活,干得好程昭自然就原谅你们了。” 钱晖瞪着眼睛,沈正这个不要脸的,真是敢开口。 他堂堂钱公子,怎么可能干农活! “那我就只能将今日之事跟我爹好好叨叨了,我爹这几日每天都要去湖州面见知府大人,要是一不小心把郑县令儿子仗势欺人的事透到了知府大人耳朵里,那……”沈正话锋一转,“郑兄,你别变脸呀,我就是开个玩笑,玩笑话而已,呵呵呵。” 郑望峰很是恼怒。 他和沈正都是县令之子,但他爹政绩更好,所以向来是他压沈正一头。 但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沈正他爹突然得了知府大人的重用,他爹再三叮嘱他,必须要向程昭道歉,然后和沈正交好。 正好程昭和沈正都在,这事儿就一起做了吧。 郑望峰将纸扇揣进怀里,淡声道:“沈兄,你想让我们做什么?” 沈正脸上的笑容放大。 正想着怎么把活儿干完,这些免费劳动力就送上门来了,真是不用白不用。 第140章 锄禾日当午 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。 程弯弯脸上滚下豆大的汗珠,一滴一滴掉落稻田。 她连擦汗的时间都没有,低头搓草绳,将田地的稻子一捆一捆扎起来,动作不能太粗暴,不然会掉粒,稻谷落在田里,那得一粒一粒捡起来,实在是太费事了。 稻子全部捆好之后,她偷偷在手掌心涂了一点药,这才拿起扁担准备把稻子挑回去。 一抬头,就见吴慧娘从田埂那头走过来。 这田埂很窄,左右两侧都是稻桩,要是一不小心摔下去,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。 程弯弯一个箭步冲过去,扶住了儿媳妇的手臂:“这大热天的,你怀着身子,来田里干啥?” 吴慧娘有些感动。 秋收的时候,不管孕妇还是孩子,都必须得下地干活,她也做好了下地收稻子的准备,可是婆婆根本就不让她碰这些重活,她看到婆婆手心里全是血泡,一颗心酸酸涩涩的,眼眶也微微发红。 程弯弯吓了一跳:“慧娘,你这是咋了,是不是肚子不舒服?” “没有没有,我没事。”吴慧娘忙露出一个笑脸,“娘,我们家来客人了,是表哥的同窗,差不多八九个人。” 程弯弯走到田埂上,踮起脚眺望,看到家门口有三辆马车。 她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,挑起稻子就往家门口走。 吴慧娘帮着将地上散落下来的稻穗捡起来,跟着程弯弯一起回去。 走得近了,她才发现,家门口的场地上铺了很多稻子,三辆马车来回在稻子上碾过去。 只不过车辕太窄了,来来回回碾了数十遍效果也不大。 程弯弯突然想起她以前看电视的时候,见过农村稻谷场上,一头牛拉着一个圆滚滚的石头碾稻子,石头很重,来来回回碾着,可以让人省力不少,似乎是叫……石磙。 这东西历史上出现过,但并未普及,真正普及好像是在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,那会儿农村家家户户似乎都有这玩意儿。 “大山娘,你家这是咋回事,谁来了?”隔壁王婶子回家喝口水,看到三辆马车,一院子的人,吓了一跳,连忙拉着程弯弯问起来,“一个个穿的干净又好看,长得也俊俏,刚刚村里不少大姑娘路过,一个个羞的脸都红了。” 程弯弯汗颜,大河村的民风还真是彪悍。 她笑了笑道:“都是程昭的同窗,过来看看他,我先进去招待一下。” 她走到门口,放下肩膀上的稻子,抬眸看向院子里,顿时惊住了。 刚刚没进院子的时候,她心里还在思忖,沈正能让镇上的少爷愿意借出马车碾压稻子,确实是有点本事,没想到,这镇上来的七八位书生不止是借出了马车和车夫,连自己也卷起袖子在干活。 家中农具有限,阿福拿着唯一的一个连枷,程昭拿着唯一的一个杈子,其余的人一部分利用木盆脱粒,另一部分干脆上手,直接用手将稻穗上的稻子唰下来,最开始效率挺快,唰了还没四五根稻穗,这几位少爷的手掌心就开始发红…… 程弯弯赶紧开口:“不能这样脱粒,手会受伤,赶紧坐边上休息一下。” 说罢,她瞪了程昭一眼,“昭儿,这些都是你的同窗吧,怎能让同窗在这里干农活,大家手上的活都停一停,坐阴凉的地方休息一下。” 程昭不知道该说什么。 这些人过来,他理都不想理,是沈正非要这些人留下干农活,他就当做没看见。 他走进屋去将椅子凳子搬出来,放在树荫下,那群书生们立马坐下,累的锤腰锤腿。 而程昭面色淡淡的,走进了里屋。 沈正快步走到程弯弯面前,得意的道:“三辆马车应该能打出差不多四五斤稻子,我这些同窗加上阿福,打出来了二十多斤稻子,我和阿福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吧,明天的任务也完成了!” 他挺起胸膛,一副求表扬的样子。 程弯弯沉思着没说话,他瞬间就急了:“喂,虽然我没亲自动手,但任务确实是完成了,你该不会说话不算话吧!” 程弯弯抬眸看着他:“我不叫喂,你可以跟你爹一样,叫我一声赵程氏,也可以跟阿福一样,叫我赵大婶。” 沈正扯了扯嘴角,极其不情愿的开口:“喊你赵大婶行了吧。” 程弯弯点头开口:“你善于借用外力达成目的,你很聪明,就像军师远不如前线的战士那般骁勇善战,但军师却能指挥千军万马。” 沈正瞪圆了眼睛,赵大嫂竟然把他和作战的军师相提并论,他有这么厉害吗? 他顿时有些飘飘然了,嘴角咧开,露出笑容。.qqxsnew. “你能想到借用同窗之力,很不错,但他们是书生,四五个人加起来才抵得上村里一个壮年劳力。”程弯弯缓声开口道,“借用人力,不如借用牲口,就比如牛马,只不过马车轮子太窄,来回走了接近一个时辰,打出来的稻子也不过才四五斤,效率太低,得不偿失。” 沈正也在思索这个问题,但想不出答案。 “如果有一块类似于车轮的石头呢,让马拖着石头在稻子上滚动,事半功倍。”程弯弯提醒他,“山上石头很好找,就是要做成车轮的样子怕是有点难。” “这有什么难的,我去找石匠做,一个晚上就能做好。”沈正龇牙笑起来,“赵大婶,我要是办成了这件事,下次我爹来的时候,你得像今天这样夸我,行不行?” 把他比成军师,看老爹以后还敢不敢骂他不堪大用。 程弯弯没忍住笑了,点头:“当然行,你先去招待你的同窗,我进去煮点茶水。” 沈正转头就去找郑望峰等人说话。 钱晖累的满头大汗,冷声鄙夷道:“堂堂县令之子,竟然跟一个农妇聊如此之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