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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!真千金的崽崽会通灵 第51节

    但不会需要秦馆长的牺牲了。

    我们一定会以光明正大的方式,将它们一一带回家。

    吾辈当自强。

    霈齐,你懂了吗?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另一边,深夜。

    林昭昭的桌前放着那张亲子鉴定报告单,她看着手机微博上一条接一条的恶评,表情已经快要难过得近乎失控。

    她猛地抬头,看着那张报告单。

    这是她最后的砝码。

    她绝不会轻易地放过林溪。

    她会找到机会,让林溪彻底地身败名裂,把如今她所遭受的一切都拿回来!

    只有她,才是林家的千金。

    林昭昭拿出手机,给林文忠发消息:“爸,希望你能最后相信我一次,我真的有证据,证明林溪她背着你们干了多大的错事。”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。

    林霈齐起得很早,因为今天是爸爸生日月的最后,他要和妈妈一起去给爸爸过生日。

    林溪的手里也拎着一个小袋子,袋子里是她精心挑选的一枚袖扣。

    袖扣,这个礼物,没那么近,也没那么远。

    刚刚好的距离。

    就在他们准备出门的时候,林溪忽然收到一则短信提示:

    「您尾号8158的卡收入10000000,当前可用余额为……附言:“让闻陵活下去”任务完进度50%」

    林溪直接被这一长长长串零闪瞎了眼睛。

    林溪:???

    她什么都没做,这位大佬又自我攻略了什么。

    第三十章

    夜。

    闻陵从床上睁开眼睛, 他身边的枕头已经被汗水打湿。

    他从旁边拿了一杯牛奶,试图安安神。

    他刚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。

    他梦到他去了另一个世界。

    在那个世界,他依旧没有小腿。

    但他的心却似乎非常平静, 已经能够接受失去双腿的事实。

    在梦里, 他是被一首熟悉的《致爱丽丝》吵醒的,他一睁开眼,床边就有一个糯糯的团子把他吻醒。

    林霈齐睁着葡萄一样大的眼睛望着他, 他手上还戴着那个熟悉的小天才手表, 应该是闹钟响了, 他把闹钟声关掉。

    “爸爸,该给霈齐讲英文故事了。你要给我讲的威尼斯商人还没讲完呢……”

    他看向林霈齐身后的钟表, 那里清晰地显示着:2035年4月1日。

    他虽然有些许的错愕,但依然平静地给林霈齐讲了后续的情节。

    讲到一半的时候, 林霈齐忽然跟他说:“爸爸, 你知道妈妈今天送你什么生日礼物吗?”

    闻陵有些不解:“今天为什么会送我礼物?”

    他记得自己的生日是4月30日,但今天才是四月的第一天。

    林霈齐惊讶地张大嘴:“爸爸,你忘了吗?”

    闻陵偏头看着他,等着他继续往下说。

    “每年妈妈都会从四月的第一天就开始给你送生日礼物了呀, 一直送到四月的最后一天。”

    林霈齐眼睛里全都是笑意。

    “妈妈说,这叫生日月~要让爸爸从这一个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都被爱包围!”

    闻陵的喉头动了动:“嗯。”

    林霈齐偷偷凑到闻陵耳边说:“偷偷告诉你, 是爸爸以前最喜欢的东西哦~圆圆的, 妈妈找了很久才找到的……”

    林霈齐的话还没说完,门外就走进来一个女人。

    “林霈齐,你的牛奶又没喝光。”

    声音是熟悉的林溪的声音。

    但模样却和他熟悉的林溪不太一样。

    眼前的林溪, 头发是金棕色, 微微卷着, 大大的杏眼里, 没有那些他印象中每次见到他时的胆小与迷茫,多了些平静沉稳,但眉目里的温和依旧。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又跟爸爸剧透了?”

    林霈齐举起右手保证:“没有!妈妈!我今年保证一个字都不说!”

    林溪瞪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然后走到闻陵身边,她把脸凑到他面前,白白的,在阳光下有可爱的绒毛。

    闻陵的喉头微微动了动,把视线移开,他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林溪的眉毛轻轻皱了皱:“老公?”

    她带着娇嗔的称呼说出来,他能感受到他的心罕见地漏了一拍。

    良久,他才低低地应了一声: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爸爸,你怎么还没明白妈妈的意思,她的意思是每天的‘早安吻’时间到啦~”

    林霈齐说完,冲林溪吐了吐舌头,赶在林溪瞪他前,赶紧一溜烟跑出去了。

    林溪这才捧起闻陵的脑袋,声音又娇又软:“老公,你是不是不爱我了?怎么还不亲我!”

    她离他离得太近,铺天盖地的栀子花清香袭来,他几乎快要分不清现实与梦境了。

    “好吧,看在这个月你生日的份上,原谅你。”说完,她非常自然地在他的唇上印上浅浅一吻。

    柔软得不行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他只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轰然炸开。

    是他之前平静无波的二十五年里都没有过的体验。

    但林溪却非常自然,亲完后,她松开他,然后走到了一旁,拿起屋子里的一支口红开始自顾自地涂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静静地坐在床上,抿了抿嘴唇,心跳比方才还要加速很多倍。

    已经涂好口红的林溪,转过来看着闻陵,无意间发现了他耳尖上的粉意,像是来了兴趣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比我们刚谈恋爱时还要害羞,难道今天我口红的色号有这么好看?”

    林溪又对着镜子照了照,复又满意地笑了笑:“好啦,我出去看看林霈齐把牛奶喝完了没有,老公你记得收拾好就出来吃饭啊。”

    林溪用眼神示意了下旁边放着的假肢。

    然后美美地出去了,似乎还陶醉于自己刚涂的那支口红。

    屋子里只剩下闻陵。

    他看着旁边放着的那双假肢。

    这是他从前最抗拒的东西。

    起初,刚出事的时候,曾经有医生建议要不要尝试佩戴假肢,甚至连刘叔也隐晦地建议过。

    但都被他回绝了。

    如何能让一个当了二十多年天之骄子的人戴上这副假肢呢?

    他清晰地记得,那些年流汗的感觉。

    在普林斯顿的时候,每年学校都会有运动会,他永远都会被同学推着参加,即使是那些美国的同学,也会清晰地记得那个姓“wen”的中国人篮球打得很厉害。

    冬天的时候,他会去滑雪,从高大的山脉上一跃而下。夏天的时候,他能拎着冲浪板,沉默地在海上把一群南美人都甩在身后。

    即使没有回国接手生意,在国外投行的那两年,他也是那一批最顶级的操盘手。

    直到他失去了膝盖以下的双腿——

    属于他的天之骄子的二十五年,就此中断。

    没有至亲,没有挚友,没有爱人,最后,连副常人健全的身体,他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他还记得,当刘管家瞒着他偷偷第一次把假肢带回家时,他一宿没睡。

    最后刘管家推门进来,看着他通红的双眼,长长叹一口气,再也没有提过一句假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所以,他真的很想知道,十年后的他,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,穿上这副假肢的。

    他看向书桌上,那里放着一幅小小的相框,上面是林溪和他坐在沙发上,她眉眼弯弯,笑得治愈,连他的眼里也是温和。他们一起搂着三岁的林霈齐,林霈齐手上搂着一只粉色的小猪佩奇。

    是很幸福的一家三口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闪烁了下。

    门外的林溪出声:“老公,好了没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