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饭txt文学 - 都市小说 - 雄兔眼迷离在线阅读 - 余甘(六)

余甘(六)

    鲜卑是胡,羯族也是胡。既然如此,薛凌断不可能跟姓石的走到一起去。所以,这封信,是炫耀,还是要挟?大概兼而有之。

    拓跋铣捏着笔,斟酌了颇久,又写了一封。从腰间取了骨印正要盖上去,却又将那骨印举在眼前仔细看了好一会,才郑重其事的按下去。

    这封信却是无须劳人去送。世间之事,生下来,就注定了大半。一如四条腿的马跑的再快,也快不过长翅膀的苍鹰。纸张卷成细细的一条,放进霍府特意定制的小竹筒里,手臂一扬,劲羽长翼便朝着平城的方向冲天而去。

    这才是薛凌要等的东西。

    她从来就没在等江府的人带信回京,她等的那封回信,应该是霍家来给。

    拓跋铣看到信后,逼霍准给钱给粮。霍府火烧眉毛,借着霍云婉的路子,将苏府的东西塞到霍准手里,让他递给拓跋铣。事成之后,作为回报,拓跋铣将霍云昇骗往宁城。只要他敢放下手上禁卫军权离京,苦心孤诣造出来的这一大堆证据人命其实并不重要。通不通胡,叛不叛国,霍家满门...都是要死的。

    霍家完了之后,薛凌拖住沈家,拓跋铣仗着前头坑来的粮草,直接刀指羯族,两厢欢喜。当晚他与薛凌的对话,终于全部浮出水面。拓跋铣当然考虑过薛凌会翻脸不认人,搞死霍家之后跟他一拍两散。

    但薛凌恩威并施,先许了双倍之数,又道是拓跋铣若是不应。新科状元是她故交,苏家跟她情同母女,江府的小少爷跟她有秦晋之好。只要要她说个不许,管保有人能盯死了霍家,便是霍准有心想给,两三年内也是无力回天。

    两三年,两三年足够梁国把羯族那老匹夫养的返老还童,真打起来还不定谁砍了谁。看薛凌成竹在胸,拓跋铣还真是不敢不应。霍家本也不是什么好相与,就算薛凌到了后头撒手不管沈家,只要她说的是真的,起码鲜卑能在近期拿到大批粮草,这买卖不亏。

    如果是假的,他随口应下来,也不妨碍什么。

    而于薛凌而言,她只想先杀了霍云昇,后头的事情,拓跋铣说什么,只要不是割了梁国的地,她只管点头便是,哪有功夫去在意什么沈家还是石亓。

    可惜世间的聪明人太多。

    幸好世间的聪明人太多。

    拓跋铣也算的上胸有千秋,自然猜的也没什么错,薛凌是不可能胡人连手。所以在他的想法里,薛凌这封信,无非就是催促自己快一些。

    当晚他曾问过薛凌如何能拖住沈家,助他拿下羯族。薛凌答的有些棱模两可,只说“自有办法,待霍家一死,会给出凭证。现在所谋之事八字没一撇,拓跋王就得陇望蜀,未免太过贪心不足”。

    然当时的薛凌其实毫无打算,霍家一死,用不用的拓跋铣还未知,非要用的上再想办法,哪会真真切切的在当时就帮他去打羯族的主意。但这个说法也并无漏洞,拓跋铣听来虽有些怀疑薛凌,却因并不太在意结果而揭了过去。

    此时他瞧着这封信,分明就是那个汉女与羯族的小王爷是亲近之人。如何个亲近法?大抵和自己的关系差不多,没准都是一柄剑穗骗来的。

    定是薛凌先去了羯族,骗着那俩蠢货来鲜卑。拿了自己的骨印,又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人劫走,和羯皇扯上了关系。如果自己不快点帮着她把霍家给送上路,她便要去找羯族。想想当晚,她确实说过,乌州那边的苏府,也是她的人。

    拓跋铣觉得这封信上的印鉴是个饵,可这饵太香。他迫不及待就要咬钩,他只要那枚骨印。

    羯族部落分散,父子叔伯可能三五月才聚一次。手底下的人谁是谁,出了几个常年守着的,其他还真是叫不出名字。往来之间,有什么凭证?来来回回就那么些东西。小儿子的贴身之物,足够在那片地头畅行无阻,去到任何人身边。

    如果羯皇跟石恒死了......

    斜躺在椅子上,日头晒的人舒服的很。捏着信一时间想不了那么多事,这会静着,拓跋铣更觉的应该就是这样。

    那个汉女,连在口头上都舍不得给四座城,哪里就舍得给那么多粮草。直接给一枚骨印好啊,诱导着自己去跟羯族来一场。就算先弄死那老东西,底下总还是要死些人马。收服之后,还有大批粮草损耗。

    如此不费梁国一丝一缕,就达到了她的目的。还顺手让胡地内耗,不能在五部统一之后立马对中原起心思。这个女人,真是只狐狸。

    他拍了拍身下羊皮,感慨着薛凌第一封信上所谓的要暂缓行事,怪不得要暂缓行事。拓跋铣起身哈哈大笑,将桌上笔墨随手打翻在地。这种文雅东西,反正他是不爱。

    哪能事事尽如人意呢,那女人急不可耐的东西展示给自己看,还不就是心痒难耐的要霍家死,他就偏要从这件事上多捞一点。

    他知道薛凌会把骨印送往鲜卑,毕竟霍云昇快死了。

    想到此事,难免因轻蔑而觉得好笑。当年梁国京都,白面御林郎举杯祝好,犹不过昨日之事。明日,那传信的苍鹰就要赶着去啖其血肉了。

    闻汉人有逐鹿中原之说,初听得,猜的是那只鹿子应该和原上黄羊一般被人追的抱头鼠窜。后徐徐习之,方之中原的鹿从来是悠然天地其间,笑看一群人死我活。根本没人去抓那只鹿,大家只想到,但若旁人死光了,那鹿自然便归我一人所有。

    这好像并无错处,可总也有哪儿不对。他终没想出个所以然来,只唤了几个亲信来议事,这头顶上的天,该变一变了。

    薛凌剑挑的并不顺手,倒不是陶记没好东西。陶弘之亲自带着,小二哪能没眼力见儿,抱过来的都是镇店的金贵玩意。然平意善守不善攻,软剑善攻不善守,中规中矩的剑又不好随身带,怎么也不能十全十美。

    她比划了好些时候,仍是只能妥协,选了一柄极好的软剑,轻柔灵动。其实她并不擅使这东西,战场上的兵刃多刚劲厚重,砍将过来,软剑是招架不住的。唯有仗着身形疾巧及剑口锋利速战速决靠割脖子取人性命,多用在两军叫阵时单人比划用。

    这玩意没有点到即止一说,所以练起来没什么意思,且完全无法跟鲁文安过手,她学着玩了些时候,也就撒了了手。如此带在身上,自然还是不敢丢了平意。只让陶弘之帮着留意有什么合适自己用的,便出了陶记大门。

    陶弘之微微躬身道了好,瞧着薛凌走远,只抿着嘴角咧了一下。什么也没问。他看见薛凌脖子里有细微翻白伤口一丝。常人多是看不出来,但他这个行当,常有不经意磕碰。出血之后再泡水,伤口便是这样表皮发白外翻。

    一个姑娘的脖颈处,总不能是不经意磕碰的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