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0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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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登对所有人做了安排,他让另外两辆车的人把三辆警车开回到警署去,他们不参与接下来的“秘密合作”。 真正参与其中的就高登、夏阎真、比尔还有查尔斯四个人。 和小丑这样的疯子合作,过于危险。 人多几个人不能减少危险,还不如让他们回警署,充当后勤人员。 处理厂的老板和高登显然老相识。 他为高登提供了一辆mpv,五个人换了车子后,比尔开车,查尔斯坐副驾。 小丑双手背后,铐着手铐,左右两边是夏阎真和高登。 顺带一提,高登身上的炸弹没有拆下来,依然保持在随时可以拉人同归于尽的状态。 “你觉得夜鹰侠会把他的遗产留在什么地方。”高登问小丑。 小丑摇头:“你应该先思考一下,夜鹰有没有和你说过一些特殊的话。” “特殊的话?” 高登回忆着,夜鹰在死之前那段时间有什么不同,和他说过什么。 “高登长官,抱歉影响了你的思考。”比尔开口,“但你能先告诉我,我们要去哪儿吗?” 车子开出处理厂后,比尔失去了方向。 “去安全屋吧,5号,查尔斯给你指路。” “为什么不干脆让查尔斯开车?” “我脚崴了啊。”查尔斯翘起左脚。 不是在码头上惊魂时刻崴的脚,而是到处理厂后,下车不小心踩到零部件,稍微崴了一下。 行动不便,不好开车了。 “……” 比尔有些无语,别人当警署后勤,查尔斯当安全屋后勤人员是吧? “想到了没有?”车子行驶着,小丑催促高登。 “没,他没有和我说过什么特别的话。”高登仔细思考后摇头。 “好吧,好吧。” 小丑说道,“那我们只能去他家里了。” “家里?” “嗨!”小丑惊讶道,“你不会告诉我,你们认识这么多年了,连夜鹰的鸟巢在哪里都不知道吧?” “我怎么可能知道!”高登说道。 他和夜鹰侠是战友,但也仅限于战友。 两人的私生活没有交集。 甚至在夜鹰侠死亡之前,高登都不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子。 只工作,不介入生活,是高登和夜鹰侠之间的关系。 倒不是高登绝情,而是夜鹰侠拒绝包括高登在内的任何人更加了解他。 这对高登好。 因为总有人为了对付夜鹰侠,伤害到他身边的人。 在高登对夜鹰侠的了解不比外人多的情况下,至少不会有人试图通过审问折磨高登来知晓夜鹰侠的秘密。 而且,未知也意味着危险和可怕。 夜鹰侠本人也在刻意保持神秘,维持对犯罪分子的震慑。 夜鹰侠不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,而是一个“超级英雄”,一个符号。 符号是没有个人私生活的。 夜鹰侠近人又不像是人,威慑力才足够。 “唉,真没意思……让我想想。对了,疯帽子,那个家伙知道夜鹰的鸟巢。”小丑说道。 疯帽子,一个把帽子缝在自己头上的疯子。 同时也喜欢把帽子缝在别人的头上。 行事疯狂,但智商很高。 最强战绩是疑似找到了夜鹰侠的老巢,为什么是疑似呢。 因为疯帽子还没来得及把老巢的相关情报公布出去。 就被夜鹰侠打得失忆了。 是的,活活被打成了失忆者,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,甚至当了一段时间的好人。 直到邪恶本性被激发,变成“新·疯帽子”。 在夜鹰侠“暴走”的这段时间内。 疯帽子算是比较早被送进高谭病院,属于伤势不重的那种,就断了两条腿而已。 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病院中。 一群人先到了5号安全屋里。 里面各种物资齐全,有枪支弹药,各种食物,急救医疗用品。 查尔斯对自己崴了的脚进行了处理,估计过两天就能行动自如了。 在此之前,他就负责在这里远程支援夏阎真他们。 这个五号安全屋不属于高谭警署,而是高登的“私人安全屋”,他挪用了警署的钱搞出来的。 只有他、跟了他多年,一块出生入死的副手查尔斯以及夜鹰侠三个人知道。 现在又多了三个人知晓。 像这样的安全屋,高登在高谭还搞了两个,以备不时之需——序号是乱起的。 高谭警署并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地方,里面的cop,不说八成,至少有五成收过黑帮的黑钱。 至于中上层,不捞钱都对不起他们这份危险的工作。 高登没有成为那个特立独行的人。 他要是彻底容不得任何一粒沙子,也无法成为副署长。 警署的确需要一个门面、招牌来稳定群众的情绪,但这个招牌不能总找自己的麻烦。 高登是个会被动收钱,但也有正义感有底线的好人,他把尺度把握得很好。 这样的人,大家都放心,无论好人坏人都“喜欢”。 高登把那些钱用在这里,算是另类的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”了。 除了小丑之外,其他人都在安全屋里吃了点东西。 基本上都是一些速食品。 吃完后又休息了半小时。 四个人换了一辆防弹的真越野车,没有等天亮,就朝着高谭病院开去。 途中高登还接了一个电话,那边告诉他高谭病院出事了。 大量的病人逃离病院。 高谭警署的反应之慢,令人咋舌。 又或者,领导层可能已经知道了,只不过装不知道。 高谭病院戒备森严,能够集体“越狱”,少不了里应外合。 开过一条穿过林子的道路,尽头是一堵墙,钢铁之墙,高度超过五米。 墙上还安装了电网——通电的那种。 此时大门洞开着,一辆警车孤零零地停在这里。 车上无人,但有血迹。 周围很安静。 “人都离开了?”高登问小丑。 高谭警署的cop们估计会在一个小时后到达。 这段时间,几个人是自由的,但也没有任何援军。 第六百四十一章 发动群众的力量 “不知道。” 小丑说道,“我是第一批离开的人,和我一起离开的有火狗、屠夫。” “法克。” 听到这话,比尔忍不住骂了一句。 高谭的超级恶棍分为两种,一种是可以被关在高谭监狱里的,另外一种是会被关在高谭病院中的。 火狗是一个重度烧伤患者,整个人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。 喜欢到处纵火,是高谭消防局的“好伙伴”。 没有他在外纵火,消防局的业务至少减少五成。 屠户相对来说比较人畜无害。 他只喜欢杀猪——用杀猪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