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饭txt文学 - 都市小说 - 致命亲爱的在线阅读 - 第444章 444 他们下葬的不是死人

第444章 444 他们下葬的不是死人

    蒋璃咬唇。

    她真是很讨厌这样的自己,可更讨厌陆东深,这么温柔干什么?

    站起身,没好气道,“我告诉你啊,你可对不起我过,得还债的!所以,不能死,哪怕到了要死的程度你也得给我活着。”

    “遵命,陆太太。”

    陆东深笑。

    蒋璃哼,“等你有命活着再这么叫吧!”

    晚餐又是顿丰盛的。

    韦蓉喝了点酒,借着酒劲跟饶尊说,杨大哥,你跟你女朋友什么时候结婚呀?

    饶尊微愣了一下,“女朋友?

    结婚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
    韦蓉给他倒酒,“如果真心是喜欢的,那可一定要结婚啊。”

    饶尊有点懵。

    在旁的蒋璃马上道,“快了快了,你杨大哥就这点不好,总是忙工作,把什么事都扔给他女朋友。”

    韦蓉叹,“要多陪陪女朋友啊。”

    一来二去的饶尊也明白个七八分了,笑道,“是是是,这趟回去我得好好陪陪她,然后,商量结婚的事。”

    韦蓉闻言后笑了笑没说什么,心里却多少失落。

    这里不及城市。

    吃过晚饭,一入夜就安静了,尤其是客栈这边,不是旅游旺季的时候入睡时间都很早。

    蒋璃三人自然不会早睡,统统都聚在一个房里,梳理线索和安排接下来的行程。

    三人将所有的信息归类总结了一下,尤其是蒋璃,把该要分析的点都记在本子上了。

    寂岭和秦川的关系。

    寂岭诡异传言。

    寂岭里的人吃死人,半夜下葬,而且将人骨埋在很高的地方。

    曾有徒步的人在寂岭一带失踪。

    根据王掌柜提供的线索,秦宇来自秦川,拿了名叫忘忧散的配方出来交易,却按约未到。

    寂岭背后的村民与世隔绝。

    最后一点是关于阮琦。

    阮琦是否在寂岭。

    蒋璃在阮琦的名字下面划了重重的一道线,然后打了个大问号。

    三人备了一小碟花生米、盐水毛豆和当地腌渍的小牛肉用来下酒,边吃边想。

    “寂岭吃死人的传言不大可信,倒是下葬的方式让我想到了悬棺。”

    蒋璃手里捏着粒花生米,轻轻一搓,花生皮就掉了,露出白嫩脆生的花生仁来。

    “不少少数民族都有悬棺的习惯,当然,悬的地方也不一样,有的在山洞里,有的在高崖,有的则在树上,还有的甚至连棺材都没有,直接西吊在高处风干。

    按照地理位置,离这里最近的青瑶人,他们就有悬棺的习俗,都已经流传千年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寂岭背后的村寨是个少数民族?”

    饶尊问。

    蒋璃思量半天,“照理说,汉人没有这种下葬习俗,可是,王掌柜提到那个寨子说,传言他们是神医扁鹊的后人。”

    “扁鹊?”

    饶尊舔了舔嘴,“大家提到扁鹊不就是指秦越人吗?

    没听说他是少数民族吧?”

    陆东深沉默了少许,“扁鹊后人这一说法还有待商榷,但如果寂岭背后的村人是汉人,那有悬棺的习俗就有另种解释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蒋璃问。

    “不管是哪国哪族人,对于死者都抱有崇敬心态,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轻易改变下葬习俗,像是汉人,据我所知就是入土为安吧,那只能说,要么他们不是汉人,要么,他们下葬的不是死人。”

    蒋璃一激灵,下葬的不是死人?退出转码页面,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。

    难道是……活人?

    饶尊也想到了这种可能,面色凝重了起来。

    三人沉默了许久。

    蒋璃才开口道,“我知道在国内也有些与世隔绝的村子,自给自足,但多少也会有一两个进到村子里去的,像是寂岭这种情况倒是少见。

    王掌柜说,秦宇来自秦川,左时在日记里也写了‘秦川之巅,生而忘死’这几个字,生前也在不停地寻找秦川,忘忧散就出自秦川,所以,藏在寂岭背后的村子真有可能大有历史渊源。

    秦宇提到他家祖上是妙手回春,这个祖上,是多远的祖上?”

    “所谓妙手回春不过是夸大的说吧,韦蓉不也说了吗,村村寨寨的巫医很多。”

    饶尊给出假设之言。

    蒋璃摇头,“没这么简单,秦宇的祖上一定不是指巫医,他提及他祖上足不出户就能替人看病,看对方一眼就能知道对方活多久,还说他祖上曾从棺材里救过一人,那人留下了就帮着祖上采药看病,甚至也提到说这方子的神奇性,哪怕换新刮骨也能谈笑风生,这种事真存在的话,那也绝不是巫医的本事啊。”

    这种事说出来谁会相信?

    如果说给旁人听,那旁人肯定会笑蒋璃一派胡言,但陆东深和饶尊不作声,两人一个眉头紧皱一个眼底思考,认真对待每一条线索。

    良久后,陆东深问蒋璃,“你听着秦宇说的这番话不觉得耳熟吗?”

    蒋璃没隐瞒,“耳熟,但我想不起来具体的,好像在哪听过,深想就是一片空白了。”

    其实她在美国的时候,听王掌柜说完这话后也是灵光一现,可很快就消失了,再想抓住就难,今天这么一提及,这种灵光再次浮现。

    陆东深抿了一口酒,放下酒杯后说,“因为之前提到过扁鹊,所以我就联想到了,但我毕竟了解有限,好像出自哪段史料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,蒋璃蓦地双眼一亮。

    饶尊在那头“啊”了一声,一拍桌子,立刻圆了蒋璃脑中闪过的灵感,“扁鹊的大哥!出自鹖冠子·世贤!”

    猛地敲开了蒋璃的思路,瞬间豁然开朗。

    陆东深朝着饶尊一竖拇指,厉害啊,出自哪段都记得,看样子是学霸出身,点头,“虽然荒诞,但是很像。”

    蒋璃气息急促,马上打住他们,“不行不行,我得好好捋一捋。”

    她起身,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。

    人有的时候就这样,越是接近一样真相就越是想不起来,那灵感就像是藏在岩石缝隙中似的,隐隐透着光,只有努力扒开缝隙,才能瞧见光源的全貌。

    魏文侯曰: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为医?

    扁鹊曰:长兄最善,中兄次之,扁鹊最为下。

    魏文侯曰:可得闻邪?

    扁鹊曰:长兄于病视神,未有形而除之,故名不出于家。

    中兄治病,其在毫毛,故名不出于闾。

    若扁鹊者,鑱血脉,投毒药,副肌肤,闲而名出闻于诸侯。

    这么一段对话,大体意思就是说,扁鹊认为他家大哥的医术最好,因为家中大哥都是在对方病情发作前就治好了,而扁鹊治病在对方病情严重之时,所以名气自然比大哥要大。

    蒋璃自然也想起了这段典故,可是她想到的可是另外一回事。殷寻的致命亲爱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