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饭txt文学 - 耽美小说 - 浮尘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

分卷阅读1

    作者:事故现场

    文案

    刽子手X小倌

    原创 - BL - 短篇 - 完结

    古代

    灵感来源:麦浚龙

    很短的短篇,开放性结局,慎入。

    “知你,不甘活着如浮尘如猪狗。”

    第1章

    秋日里是程山最劳碌的时候,就这一旬日里,他就砍了十数个人,刀都有些钝了,得趁没活的时候磨一磨。

    他走在回家的路上,夜已经深了,只遥遥听见更夫打更的声音。他走过断魂桥,这本不叫断魂桥,只因为在刑场附近,人们都说,走过了桥,魂就归西了,说着说着也就没人记得桥的本名。

    一路上有些绿绿的磷火,如萤火虫般飞过,还怪好看的。

    桥下的水潺潺流走,程山听见好像身后有人叫他,但他没有回头。这是常有的事,人们都说,干他这一行的,邪气很重,师傅在生的时候告诉过他,干完活回家的路上,无论如何都不能回头,这是他们这一行的规矩。

    归家的话得朝东拐,程山犹豫了一下,转而向西。

    越往西走,寂静的夜就越发热闹起来,远远就听到了丝竹管弦的声音。程山沿着河走,河上波光粼粼,花船的船头都挂一个红纱灯笼,摇摇晃晃间把旖旎的红光照映在水波上。河岸边一路都是销金窟勾魂洞,红袖扇出香风,都在揽客。

    只是没有人敢来勾程山的手。

    程山在这平山城里都是出名的,没有爹娘,是师傅把他从乱坟岗的野狗嘴下捡回来的。他师傅是京城退下来的有名的刽子手,说一刀砍死人就绝不多半刀,切口平整,人还没死透,头就落地了。程一刀年老无依,收了他做徒弟,给他取了名,死前让他出师,把自己的刀传给了他。

    好歹他算是官家的人,虽然这一行比卖肉的都不如,但起码没人敢得罪他。

    他常去的那家品香楼,鸨母远远见了他来就呸了一口唾沫,直骂晦气,抹了把脸又堆出笑来,笑道:“哎呀,程爷今儿可来得不巧,咱们小铃儿今天身上不舒服,不能......”

    程山不和她多说,直接又给了她几个大钱,说:“换一个。”

    鸨母手指捻着铜钱,生怕沾了晦气似的,塞进龟公手里,团扇半掩着嘴,絮絮说道:“带他去......”

    龟公一脸为难,说道:“可不行吧......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行的,”鸨母瞪他,“开门迎客,还有得他挑?他的尻比别人金贵不成?”

    意识到程山还杵着,鸨母忙告罪,推着龟公把程山领进去。那龟公领着程山七歪八扭地往院子里走,越走越偏。程山是不在意的,肏谁也是肏,不过都是个洞罢了,只是他常年没有表情,杀人杀多了有煞气,那龟公走在这无人的碎石小道上,倒先抖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程爷,咱们这莺儿可是出了名的口条利索,皮子也白净,嘿嘿,您别嫌这儿偏,清净,清净......”

    拐了弯,有个小院,看着就像少人来的样子,好歹门口还挂着红纱灯笼。

    那龟公才推门,里头却扔出一只鞋子来,有人在里面掐着嗓子骂人,那管声音倒是好听,真是黄莺似的,只是话骂得粗俗。

    “放你娘的狗屁,什么香的臭的都往我这里塞,我又不是那没足够的浪婊子,什么东西都敢往屁股里塞,看我敢不敢唾他一脸——”

    里面连滚带爬出来个小童子,哭丧着脸,那龟公讪讪一笑,将程山推进去,拉着那童子就跑。又扔出来一只鞋子,和方才那只是一对儿,正好砸进程山怀里。

    程山捡起地上那只,一对儿一起拿着,走进去,正好看到那骂人的小倌莺儿,掐着腰,柳眉倒竖,不像黄莺,倒像斗志昂扬的大公鸡。莺儿一见程山倒哑火了,他先前听那小童子说是小铃儿不肯接的塞给他,又听说是专砍人脑袋的程山,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气上了。

    如今一看程山,个儿又高,脸长得又周正,一双剑眉蹙着,最重要的是身板结实,常挥大刀的,胳膊是胳膊胸是胸,看得人眼馋。

    莺儿年纪过了,鲜少能接些开胃口的客人,如今看着程山就眼热,哪儿管他砍人还是杀猪。骂人骂了一半哑了火,眼睛圆圆瞪着,嘴半张,不过愣了一瞬,就挂出笑来,赤着的脚在地上蹭了蹭,往衣服下藏了藏,伸手勾程山就往屋里带。

    他是真的过了最鲜艳的年纪,眼角在烛光下有了细纹,笑起来也不似那些年轻的亮眼,眼里满满的都是浊气,像被蒙蒙雾遮住了似的。但程山不在乎这些,再鲜艳可口的皮肉在他眼中都和死人没有区别,掉了脑袋都得死。

    莺儿勾着他的手臂,若有似无地捏了捏他手臂上虬结的肌肉,半边身子都挂他身上,嘴唇涂得红艳艳的像新摘的樱桃,腿朝后勾着门带上,桌上摆着酒菜。

    莺儿正要倒酒,程山却抓着他往床上带。

    程山手劲儿大,莺儿皱着眉倒吸一口气,心中恼他,面上还笑着:“官人好猴急呀。”

    拂开床帐,莺儿惊叫一声脸朝下摔入锦被里,幸而被子堆得厚,好歹没摔疼。莺儿挤出点儿泪花,正要讨饶作怪,程山没和他多话,直接去扯衣服。莺儿暗骂,怪不得别人不肯接,不懂风情,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。

    程山扯开他的衣服,龟公说的话倒是没错,莺儿背上的皮肤白得像玉,在昏暗的烛光下莹莹发着光,颈椎处有颗红痣,朱砂点上去似的,显得皮肤更白了。程山粗粝的手指摸上那颗痣,从上往下数第三节 颈椎,杀人的时候砍这里最利索。

    他手指上的刀柄磨出来的茧子让莺儿浑身发痒,在绣被堆里扭了扭,还没动情就先喘上了,程山从背后捂住他的嘴,觉得这造作的喘气声还不如刚才骂人时好听。程山将他衣服裤子一并剥走,那屁股更是白得晃人眼,肉又多,晃得程山直接大力揉了一把。

    莺儿叫得尾音都变调了,被压得死死的,只能徒劳地蹬蹬腿。程山压在他身上,沉甸甸的,身上有股皂荚味儿,只是皂荚的清新也盖不住那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血腥味,莺儿心头一跳,突然想到捂住他的这双手是挥刀杀人的,不自觉地抖了抖。

    程山倒也不在意他在想什么,只顾掏东西往洞里塞。他那冠头总有鸡蛋粗细,胀得莺儿直喊疼,一嘴巴咬在程山的手上,用了狠劲,程山总算撤出来了。莺儿只觉得后头火辣辣地疼,翻来覆去在心里骂了八百次“驴玩意儿”,勉强还挂着笑,从枕头下翻出一盒没用完的香膏,挖了一大块,跪趴在床上,撅着屁股,手朝后自己弄。

    也有客人好这口的,喜欢看他自己弄自己,莺儿于是便下足了功夫,边弄边扭腰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