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129章 不卖,十万两黄金也不卖
书迷正在阅读:乱世称雄,我要争帝位、大明:开局大雪龙骑,祖父朱棣!、我是国舅,我想混吃等死、大明,我和朱元璋合伙做生意、皇帝换位当,这是谁的不肖子孙?、星汉:我为少商扛大旗、谍战:身在曹营心在汉、冰雪与狐萝卜、原神:我摩拉氪命沉睡六千载、网游:击杀怪物就能获得永久加成
“赏金万两?” 没搞错吧? 沈墨百思不得其解,这人的抓捕积分只有三百而已,怎么会值这么多钱? 万紫鳞没时间解释,只叫了一声千万不要伤了孙伯乐性命,一定要抓活的。 人已经随便选了一个身影狂追出去。 这三个身影每一个看上去都无比真实,实在难以分辨真假。 万紫鳞知道沈墨不擅长轻功,根本没指望沈墨去追。 万胖拿出了一百二十分的本事,小眼睛瞪得滚圆滚圆。 他从腰间抽出一根鞭子,握在手里的时候,只有五米长。 但是经过他内力灌注之后,那鞭子竟然如同一道闪电似的,延伸出去足有三十多米,将一道身影拦腰缠住。 这根万蛇鞭是异种蛇皮制作而成,极限长度能达到四十五米! 就连沈墨也是第一次见到,万胖子居然是一个“双鞭”高手。 之前还以为他只有那根满是剧毒,十几米长的紫鳞鞭。 “抓住了!” 万紫鳞嘴巴刚咧开一点,那道被鞭子缠住的身影却无声无息地消散掉了。 “妈的,白高兴一场,这个不是。” 他骂骂咧咧地转身去追另一个,肉团子似的身躯好似弹力球似的飞快起落,勉强抽中了第二道身影。 可惜,第二道身影仍然不是真身。 想去追最后一道身影时,人家已经逃到了几百米外。 万紫鳞恨恨地收回鞭子,表情就像是老婆跟别人跑了一样难看。 “太可惜了,如果咱们另外八个神捕全都在这,一定能逮住他。” “那倒不一定,”沈墨神秘地笑了笑,眼睛似有意似无意地看了一眼夜影。 “你还没说,那人为什么价值万两黄金呢?” 万紫鳞没抓着孙伯乐,整个人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。 大屁股直接往地上一坐,掰着手指头说道:“你知道马对于朝廷来说有多重要吧? 往远了说,统一天下的秦始皇的祖先,就是给周天子养马的。 汉武帝为了汗血宝马,先是用纯金打造的马与大宛国交换汗血种马不成,后来不惜发动战争也要得到。 唐太宗死的时候,特意关照陪葬品里要有良马。 历朝历代的大型战争,尤其是开朝立国的大战,哪一个少得了骑兵战马的存在? 可以说,得马者的天下。 就咱们大明收复云南,靠的也是有爬山虎之称的贵州马。 然而千里马易得,伯乐不常见。 那孙伯乐就是一代相马宗师,最擅长相马、养马。大明北方一直与蒙古鞑靼和瓦剌打仗,最需要的就是孙伯乐这样的人才来培养优秀战马。 可是孙伯乐有一半元人血统,朝廷以太仆寺卿三品官请他来做,他说什么也不肯。 但是孙伯乐有两个特点,一个是对自己的轻功自视极高,再一个就是非常注重承诺。 所以铁老总就和孙伯乐立下赌约,如果能抓住他,他就得归顺朝廷去做太仆寺卿,为大明调教良马。” 沈墨咂了咂嘴,大明的科技树点歪了呀。 要想提升军队战斗力,应该大力发展火器,奔着工业化发展。 就算全大明的骑兵战马都能达到夜影的水平,也扛不住加特林机枪扫射不是? 世界这么大,大明不抓紧时间发展,那西方世界文艺复兴之后可不等你。 “的确太可惜了,一万两黄金就这么跑了。” 沈墨拍了怕万紫鳞肩膀。 “得了,地上凉当心得痔疮,赶紧去通知铁总解除警戒回去休息,我把夜影栓好了再回去。” “我回去也睡不着,妈的,一万两黄金,能逛多少次醉仙楼,吃多少大肘子。” 万紫鳞垂头丧气地走了,用他的话说,现在泡妞吃肘子都没胃口。 …… 万紫鳞走远之后,沈墨对着夜影说道:“孙先生,你的隐匿术实在不如你的轻功高明。 我劝你赶紧出来,不然我就让夜影再尿你一泡。” 孙伯乐刚才分出去的三道幻影全是假的,他的真身其实藏在夜影的马肚子侧面。 此刻被沈墨点破藏身之所,他也不矫情,冷笑着跳了下来。 “哼,我不信。” 嘴上虽然这么说,但是孙伯乐还是向旁边走了两步。 “呲儿”夜影示威似的挤出一股黄汤,正中孙伯乐脚面。 孙伯乐比铁老莲小了几岁,也有满脸皱纹,他见到夜影如此通人意,惊讶得满脸皱纹都撑开了。 “别看了,再看也不是你的。” 沈墨伸手一指,夜影甩着尾巴自己溜达回马厩去了。 “卧槽!”孙伯乐惊的目瞪口呆,这特么该不会是有人穿着皮套,假装成的马吧。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要不要这么夸张? 夜影轻蔑地扫了孙伯乐一眼,还真就在槽子旁边卧倒躺了下去。 “啊这…” 孙伯乐伸出一只手指着夜影,激动的全身直哆嗦,活像是脑血栓晚期的吴老二。 与夜影相比,他前半辈子见过的马都是垃圾、骡子,这踏马才叫好马! 试想一下,骑兵可以与坐骑无障碍语言下达指令,两只手都解放出来了,那战斗力不得成倍提升? “小子,你支开万紫鳞,无非就是想要独吞朱皇帝那一万两黄金的赏钱吧?” 孙伯乐死死地盯着沈墨。 “实话告诉你,凭你,抓不住我。不过…我可以与你谈一笔交易。” “你把这匹马卖给我,我给你黄金两万两,如何?” 沈墨疑惑地看着孙伯乐,这老货哪儿来的这么大自信? 不说别的,甩飞刀都甩死你了。 所谓的神行百变幻影分身,在审判之眼下根本无所遁形,哪个真哪个假,一眼就能看出来。 他刚才之所以没有出手抓孙伯乐,是不想大明在骑兵和养马上耗费钱财。 有这个钱,大力发展火器和科技不香吗。 到时候步坦协同,地空齐进,骑兵战马算个屁呀。 至少可以提前五六百年把小男孩扔到东瀛去。 沈墨觉得,自己在今晚这一刻变得高尚了。 他为了大明的未来,放弃的可是一万两黄金! 能去多少次醉仙楼,吃多少大肘子。 孙伯乐见沈墨不说话,忍不住又催促道:“怎么样,你到底卖不卖,两万两黄金,这个价绝对值了。足够你荣华富贵一辈子。” “不卖,”沈墨断然拒绝,“十万两黄金也不卖。” 傻子才把夜影卖给你,卖给你,让你去给元廷残党或者鞑靼、瓦剌送去? “好小子!”孙伯乐眼中射出志在必得的冷芒,“那你就把马看住咯,它,迟早是我的!” 孙伯乐撂下一句狠话,转身向远处掠去。 “站那,我让你走了么。” 沈墨咧开嘴露出一口小白牙。 “夜影被你摸摸搜搜地摸了半天,你以为是白摸的,不留下点东西怎么行!”一墨锦秋的大明第一神捕,请我抓贼得加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