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中狂奔浪漫,情欲缱绻旖旎,真相比谎言更可怕(有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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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春来临,气温渐渐回暖,厚重的积雪逐步消融,白雪覆盖的黄土地裸露出深沉模样,土地作物从寒冬的白萝卜、红薯换成了小白菜和菠菜,储藏室里发芽的马铃薯,被切成小小一块均匀埋进挖好的土坑里。 林铭歌刚穿过来的时候,体质虚弱,强大的灵魂和原主孱弱的身体适配度很低,因此出色的头脑没有完全发挥出来,如今小身板愈发硬实了,一天农活下来能吃三大碗杂粮饭,原先剁猪草挥刀过程要歇歇停停,现如今“噼里啪啦”剁成草沫都不带喘的。 他挑起河边打好的两桶水来到菜圃,手持葫芦瓢弯腰舀起一勺水,泼向那彰显着蓬勃生机的黄土地,他泼水的动作一顿,神色复杂地看着蹲在一旁观察小鸡啄虫的宋怀茜,她没有继续躲在昏暗狭小的房间,只是把心封闭了,仿佛将自己装在玻璃罐里,不再开口说话,但是轻敲就会破碎。 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,眼里写满了沧桑和疲倦,林铭歌隐隐有了辍学的想法。 高一下学期开学后,他很珍惜校园恋爱时光,借着给陆恪补习的缘由申请外宿,以正当理由入住了小洋楼,某天夜晚繁星璀璨,他们没有早早的躺在卧室做活塞运动,而是借着微薄的月色,在庭院畅聊,陆恪偷拿酒柜里陆父珍藏的名酒,在银白月色的照耀下与爱人对饮。 “陆恪,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你的母亲。”这是林铭歌来这个世界第一次喝酒,他的眼睛一眨一眨,水润润的泛着泪光。 听到耳边的问话,他捏着茶盏举起,将小半杯白酒一饮而尽“因为她很早之前就因病去世了。” “抱歉,怪我失言” 陆恪眼眸深邃,眼底浮现浓厚的忧伤。“我妈重病卧床的时候,他放下厂子里的所有工作,伺候我妈在医院里一切吃喝拉撒,陪她走过了生命最后一程。”他语调渐渐急促,情绪的起伏很大“如果我爸真是抛下你一家的混蛋,我也压根没法恨他...对不起。” 他没有说话,随即陷入了沉思,林铭歌一直在等一个机会揭露宋明辉假死骗婚的真相,但这会伤害到陆恪,他心里的那杆秤永远也没法做到平衡。 林铭歌藏了一肚子话,借着酒劲一吐为快,他将自己辍学南下的计划详细说明,陆恪不胜酒力,趴在桌上昏睡了过去。 他望着醉得不省人事的陆恪,宠溺地笑了笑,轻柔地撩开他额前凌乱细软的黑发,低头落下温柔的一吻。 在准备上交退学申请的前一天,他带着陆恪逃课了,那天灰褐色的云层蔓延上空,大滴雨珠凝聚成团,须臾间雷声隆隆,灰蒙蒙的天空划过丝丝裂缝,雨珠悄然落下,他们在雨里牵手狂奔,属于林铭歌肆意挥霍的青春就此封存。 他们这次做爱随意挑选了一家旅馆,掏钱的依旧是陆大佬,林铭歌用路边拔的一根草,编成环成一圈戴在陆恪的中指。 喉咙滚动了几下,见到梦中情菊意动不已,红润的龟头抽搐两下,就钻出了薄软的包皮,马眼微缩着流出几滴清泪,手指沿着腰侧,在挺翘的臀瓣上用力揉了两把,手指透过紧闭门户的穴口,率先闯进湿软的蜜穴。 修长的手指一根两根,变着花样往里钻,直肠的温度依旧烫得人心痒,他用粗糙的指尖调皮地抠弄了几下。 让紧绷着身体的陆恪顿时放松了许多,感觉到后穴没有那么抵触手指的进攻,他才放心用手指模拟性器抽插起来,干涩的肠壁有了雪花膏的滋润,触感绵密湿滑,让食指中指两兄弟流连忘返,急促地搅弄着,像烙饼时准备的面糊糊一样,被肠液沾湿的雪花膏黏腻不堪,色情极了。 坚挺的肉棒戳进狭窄的甬道,肿胀感充斥两股之间,整个屁股都变得酥酥麻麻的。 “嘶…嗯,你都进来了吗?” “还没,还只插进一个头,你的直肠好像又变紧了。”粗长肉棒被紧致的后穴包裹,肠肉疯狂蠕动,强烈的挤压感让肉棒寸步难移。 林铭歌长呼一口热气,豆大的汗珠从额前滚落,“滴答、滴答”掉落在陆恪光裸的后背上,后背肌肉线条明朗,随着肉棒不断碾磨蹭弄,愈发紧实,细密的汗珠从光洁的背肌渗透,浓烈的汗味带着他沐浴过后的清香,仿佛初秋的花蜜一般香气浓郁,林铭歌鼻子微微颤动,沉浸在这诱人的香味之中,修长的手指在他紧实的背肌上比划。 “哈哈,好痒,好痒。”陆恪笑得发抖,后穴也跟着一颤一颤,让狡猾的肉棒往深处溜了进去。 白皙的翘臀不安地扭动着,随着肉体结合“啪啪”碰撞声不绝于耳,素白的臀尖肉眼可见泛起一片潮红,林铭歌紧搂着他的劲腰,在肉棒不断抽送中粗重的呻吟声愈发急促,透明的淫水在他们紧密的交合处洒落溢出。 他将下体蓬勃兴起的欲望抵入魂牵梦绕的蜜穴,汁水肆意挥洒,插入大半个柱身又缓缓退却,有意逗弄这缠人湿濡的肠肉,徒留完整的龟头在后穴驰骋。 “嗯啊…嗯啊,别玩了,快插进来。”陆恪不满地用手指轻掐林铭歌的手背。 “小猫咬人了?”他戏谑道“那我就用教鞭将不听话的小猫驯服。”说着,猛的挺胯,将粗长的肉棒整根冲进后穴。 这剧烈地碰撞抽插让他毫无抵抗力,“咿咿呀呀”欢畅地浪叫着,像微风轻拂,江边垂落的柳叶在风中摇曳生姿,可爱的脑袋也随之晃动,就连胯下的阴茎也挥舞甩动。 热潮如红浪翻滚,舒服的长吟和低吼声在浓烈的檀香味中交汇,一室缱绻旖旎。 在给陆恪“补习”的这段时间里,林铭歌了解到陆父在外出差,以及,因此在趁着陆恪泡澡的机会,他拦住了在外出差几个月,风尘仆仆赶回家准备上楼休息的陆父,将心里所有的疑问一一道出。 “陆叔叔,我想和你聊聊。”林铭歌之所以将叔叔的称谓冠上陆姓而不是宋,也有自己的考量。 宋明辉无奈地笑着摇摇头“林同学是吧,我叫宋明辉,你可以叫我宋叔叔。” 上次他和陆恪饮酒的院落,很适合谈话,林铭歌神色凝重地自报家门,从外婆那辈讲起,听到他十几年经历的事,宋明辉眼里交织着愧疚和遗憾。 “你是,红珍的孩子。”宋明辉红了眼眶,然后欣慰地说道“你都长这么大了” “你是我爸?”林铭歌迟疑问道 。 “是也不是,准确来说应该算养父?”宋明辉声音低哑,有着不易察觉的悲痛。 林铭歌以一个审讯者身份追问事情的真相,在他不依不饶步步紧逼下,宋明辉才将上一辈的事娓娓道来,他听完事情的始末只觉得沉痛。 原主和宋怀茜根本不是双胞胎,他是被已逝外婆捡来的野孩子,而宋怀茜的来历更令人唏嘘不已,母亲刘红珍当年被村东的混混拖进玉米地玷污了。 宋明辉当年因为家庭成分不好,被强制下放到农村劳动,无意间救了跳河寻死的刘红珍,而那时刘红珍肚子已经显怀,出于原主外婆的苦苦哀求,宋明辉无奈之下才娶了刘红珍。 没有领证,没有办酒席,仅仅两桌坐满了亲友。两个苦命年轻人就这样假扮成了一对夫妻,外婆没有出席当天的婚礼,过了一段时间,村口的一条河捞上了一具男尸,那具尸体被泡得发白发胀,面目全非,人们津津乐道地讨论着,浑然不知村东头那个混混早已销声匿迹,婚礼过后,外婆再也没有吃过荤腥。 “对不起。” 千言万语抵不过一句对不起,林铭歌起初怀疑祝神给自己看的记忆回溯是虚假的,但当事人亲口验证了事情真伪,他这才信了一半“所以祝神这个小可爱(傻逼)给我看的东西掺了不少水分。” 林铭歌将那几句委托任务熟记于心“难怪一个“报复渣父”字眼没提,可见人家压根不渣。”